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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并非自由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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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0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自主择业并非自由择业
  新华社记者江涛
  今夏北京地区将有13所高校的6000多名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自主择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如何自主择业?自主择业是否就是自由择业?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甘北林主任向记者解释说,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改革,将带给毕业生比以往“国家包分配”的学生更多的择业自主权,但绝不是无限制、无序的“自由择业”,而是“根据国家需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据甘北林介绍,自主择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近年来,北京针对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从早期的“供需见面”到后来的“双向选择”,为向自主择业的改革目标过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尚未发育成熟,实行自主择业制度的社会客观大环境如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等仍不完备,因此在还不能完全通过市场调节来使高校毕业生供需总量达到基本平衡的情况下,国家仍需利用政策法规、计划指导、经济杠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毕业生就业进行宏观调控。
  甘北林结合实际说,实行自主择业改革后,国家虽不再承担对毕业生“包分配”的任务,但仍然要对毕业生就业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以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从毕业生角度看,目前实行招生并轨试点的学生所交的学费,还不到国家支付一名大学生培养费的1/4,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毕业生也负有服从国家利益的义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自主择业,特别应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国民经济支柱企业和某些艰苦行业对专门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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