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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加强施工中的技术监督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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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01
第2版()
专栏:

应该加强施工中的技术监督工作
立之
加强施工中的技术监督,是苏联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经验。所谓施工中的技术监督,就是由建设单位(又称甲方)单方面,或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又称乙方)双方面,组成技术监督组织,检查施工的每一程序,使施工操作符合施工规程和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因之,它能在事先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堵塞各种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漏洞。
经验证明:忽视施工中的技术监督,常常是造成各种重大质量事故的根由。现在我们在某些工地上已开始推行技术监督制度,但是推行得不够普遍,不够严格,有些工地上还没有重视这一工作。最近有一个工地曾发生了两次严重的施工质量事故。该工地正在建筑一幢两万多平方公尺的巨型厂房。一次质量事故是擅自修改设计,将钢屋架截短了十公分,结果钢屋架装不上,不得不拼接一段,勉强装上去,而且赶工图快,用气体火焰烧铆钉孔,这是施工规范所不容许的。结果钢结构强度大受损害,以致原来可以挂在房架上的挂车不能再挂,需要另设钢柱子承受吊车荷重,浪费了资金,缩短了厂房的寿命。另一次质量事故是该厂房数十根钢筋混凝土柱子浇灌得不好,大部分发生了蜂窝、麻面和露钢筋等情况,最坏的柱子是四面麻面,其中最大的麻面长达二点二公尺,宽四十五公分,深十公分,露出来的钢筋有十多根。由于柱子强度受到严重损害,只能减轻柱子上的荷重,严重地影响了厂房的寿命。
苏联专家分析这两次质量事故的责任时指出:像这样严重的事故,除开暴露出施工单位的经验不足、技术水平低和管理制度混乱等外,从工厂方面来说,缺乏对施工的严格的技术监督,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很明显,修改钢屋架设计,截短屋架,这是重大的原则问题,施工单位不能单独地轻意作出决定。如果甲方能详尽地研究图纸,坚持原则,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是决不可能发生这次事故的。钢筋混凝土柱子的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不顾操作规程、混凝土的掺合比例不当、浇灌混凝土时未加捣实等所致。钢筋混凝土柱子是一幢厂房的命脉,浇灌的时候,甲方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监督,这一次如果甲方的技术监督工作人员能深入工地,认真地检查研究施工的每一步骤,也一定能制止这种违反技术规程的严重错误。
苏联专家十分恳切地告诉我们:今后各地的施工项目日益增多,工程量大,工程内容复杂,有很多是中国从来没有过的巨型厂房和自动化装备。这些工程,特别是一百四十一项企业内的工程,是中国工业的基础,是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里的命根子,保证这些工程的施工质量,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技术监督,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给国家造成难以补偿的损失。加强技术监督,应该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
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对施工中的技术监督却有着很不正确的看法。有的人说:“现在的施工单位都是国家经营的建筑企业,都是向国家负责的,为什么还要实行技术监督呢?”这种看法是没有充分地估计到:我们的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是不高的,管理工作上缺乏经验,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着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只图进度迅速,忽视施工质量,也不只是个别建筑单位有的现象。而这些正是有损工程质量的重要原因,对施工的技术监督,就是要向各种技术上、管理上和思想上的落后现象和保守现象作斗争,不断地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
另一些同志提出:“很多经验证明,为搞好工程施工,必须搞好甲乙双方的团结。严格的技术监督会促使甲乙双方关系紧张,不是对工程不利吗?”这种看法是由于没有认清什么是团结的基础和目的。搞好团结,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得好、快、省,失去了这个根本目的的团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现在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并不是资本主义式的雇佣关系,而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为着同一目标斗争的友谊关系。只要甲方所坚持的技术要求是合理的和可能的,虽说可能遇到某些不满或躲避困难的情况,但只要进行必要的讨论和解释,是决不会影响团结的。
技术监督的主要武器有两件,一件是施工设计图,另一件是施工验收规范。
进行技术监督的干部除开要研究和掌握上述两件主要武器外,根据我们的体会,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反对施工人员自以为是,擅自修改设计。由于目前我们的设计技术力量薄弱、某些设计人员还有着错误的设计思想和陈旧的设计理论、或对设计原始资料搜集得不够充足,因而常有设计不符现实情况,浪费材料,不便于施工,甚至不能施工等缺点。有时由于设计人员粗枝大叶,图纸上也常有各种尺寸不符、平面图和剖面图不符等细节的错误。在施工中,如果发现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应该提出,由甲乙双方的人员共同研究其错误的性质,如果是个别的细节错误,可以从图纸本身中分析和修正的,则可在甲乙双方同意下,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寄送设计单位。如果是设计中的重大错误,或者设计同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则需要向设计单位反映,并请其修改,或派代表至工地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修改。未经设计单位许可,是不能容许擅自修改设计的,特别是牵连到结构计算的时候,更不能任意修改。前面举出的某工地将钢屋架截短了十公分,以致钢架不能装上房顶的例子,就是擅自修改设计的严重恶果。
(二)反对迁就落后,降低设计要求。现在有一些施工人员,常常提出不能达到设计要求,请求降低设计要求的意见,有时,这只是一种躲避困难的借口。应该认识,降低设计要求,常常是一种损害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推行某些新的设计标准时,也常常遇到一种不愿反复试验的情绪,这种情绪也是十分有害的。一种新的设计要求,如果经过试验不成功时,不应该由施工单位武断地决定降低要求,而必须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在这方面,苏联专家给我们做出了良好的榜样。今年我们曾在某工地推行水泥钢筋轻型屋面板,该工地屡经试验不成功,甲乙双方先向负责基本建设管理的苏联专家反映,请求修改,但苏联专家认为不能任意修改设计,也不能终止试验。以后他们又几次要求苏联设计专家修改,苏联设计专家除了研究制造上的困难,提出参考的意见外,仍坚持要试验,最后终于试制成功,而且可以大量试造了。这一种屋面板,因为很轻,能使钢房架上面的荷重减轻,为国家节省大量钢材。
设计中所规定的材料,也应该严格遵守设计要求,不能任意修改代用,这方面也可能遇到一些强调困难的情况。例如,某工地一项工程中,设计中规定要使用金属防水层,即一种极薄的铝箔油毡板。施工单位和甲方都认为从未做过,难以采购,一定要求用涂焦油的麻袋代替,并且提出要“停工等待决定”。后来,经过设计单位反复解释,并且提出了铝箔油毡板的技术要求和做法,终于在该地找到了各种材料加工的工厂,而且做出来的产品质量很好。苏联专家告诉我们,如果真用焦油浸麻袋来代用,可能使该工程为地下水所浸透,整个工程在建筑好以后,完全不能使用。
(三)反对因循旧习,偷工贪快,违反施工技术规范。无论是土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等,都有具体的施工技术规范可以遵循。前东北工业部出版的“一般土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就是一本值得推崇和采用的规范。必须遵照这些规范施工,才能确保质量。前述某工厂大部分钢筋混凝土柱子出现麻面和露钢筋的情况,就是未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所致。他们在搅拌混凝土时,任意加水,搅拌出来的混凝土,很久也不灌到柱子里去,以致砂石沉淀,灰浆不匀,浇灌混凝土时,没有分段浇灌,使用振荡器捣实,这些贪工求快的结果,就造成了严重的质量事故。
(四)严格进行隐蔽工程及样品试验的技术监督工作。每一项隐蔽工程,需要经过检验后才能覆盖。较重要的部分要经过试验。如钢筋混凝土浇制时,必须做样块试验。要反对那种做样块试验时谨慎小心,而实际操作施工时粗枝大叶的错误做法。某工地做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因钢筋截短,受力点只能依靠没有钢筋的混凝土块边,搬上屋顶后即坍落下来。以后逐块进行检验,发现大部分都不合格,造成了数千块屋面板报废的严重事故。这完全是由于不经样品试验就大批制造,而在实际操作时又不进行严格检查所造成的。
为了严格做好施工中的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施工技术监督的人员的责任是重大的,他们必须做到下面几点:
一、详尽地研究设计图纸,做到事先发现问题,摸清单项工程的主要问题。不但他们自己要学习图纸,还要会同乙方施工人员共同学习图纸。
二、熟悉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掌握各种试验方法,熟悉操作规程。不只是从书本上学习,而且要注意工地现场上的先进经验,和报章杂志上介绍的先进经验。
三、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细心地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应该经常深入地在现场进行技术监督。但是,这并不是说在现场指手划脚,指挥施工;而是要通过一定的手续和制度来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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