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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 强化征管严惩逃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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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7
第7版(国际)
专栏:通讯

  阿根廷
  强化征管严惩逃税
  本报驻阿根廷记者 兰才基
  据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宣布,从8月1日起阿全国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税收征管措施,加强依法治税,严惩偷漏税行为。
  新出台的税收征管措施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全国使用统一格式的新发票。这种发票只有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并获得“许可证”的印刷厂才有权印制,发票的印制数量必须由印刷厂报税务总局备案,全部手续、税号及数据均通过电脑网络输入资料库,供征税时查考;二是规定凡价值达1万比索以上的交易都必须使用印有特殊标志的专用支票,而不得使用现金,以避免使用假支票、空头支票或以非实际价格支付而逃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行为;三是将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应缴纳的社会福利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等多项税费合并为一,每月按固定税额一次交纳,以简化手续,减轻小额纳税者的负担。
  除此以外,阿根廷税务、银行和海关部门还特别加强了对工商企业,尤其是对跨国公司及其在阿子公司的商业活动的监控,严厉查处各种商业瞒骗和走私逃税活动。为此,专门制定了“国家税务及社会身份登记制度”,这项制度允许税务局、社会保障机构及银行系统相互交换信息,掌握工商企业及其它纳税大户的资产数额、经营收益和银行存款情况,并不定期开展突击性的税务稽查。凡查出有走私逃税行为者,执行税务刑法,按逃税数额和情节轻重予以惩罚。这种惩罚大致分三类:属一般逃税者按逃税额罚款2倍至6倍;逃税达10万比索以上者,除罚款外判刑2年至6年;逃税额在100万比索以上者,除罚款外,判刑最高达9年。
  阿根廷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是针对当前社会上出现严重逃税现象而推出的。据阿税务总局的估算,近年内逃税数额一年高达300亿至400亿比索,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至10%,严重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就拿所得税征收情况看,去年申报纳税户39737家,而实际纳税者仅19264家,缴纳金额总共只有28亿比索,未纳税者占1/2还多。
  阿税务部门还披露,目前不少企业和经济集团都在“合法范围内逃税”,他们通过享受“外资优待”、借用“宗教捐款”或筹办各种“基金会”等名义找到了逃税的“合法途径”。有些跨国公司设在阿根廷的子公司以及阿根廷与外国企业有商务往来的公司,则通过“价格变换”、“利润转移”或制造假亏损、假债务等方式,把实际利润汇入设立在国外的私人账户,逃避企业所得税和资产税。据揭露,这类逃税案涉案近200家企业,案值超过10亿美元。
  从今年开始,阿政府决心对税收工作进行一番大改革,除了在政策、体制、执法等多方面作相应变革以外,特别对纳税大户加强了监管,将全国1000多个重点纳税户的名单、税号加以公布,并提前发给他们纳税通知单。这些纳税户名单包括政府高级官员、商业巨头、大企业家、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以及其他体育界和文艺界明星等。阿政府预期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真正改善税收征管,完成全年的财政税收计划。(本报布宜诺斯艾利斯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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