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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三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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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09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沟通你和我

  春节期间,经济周刊休刊一次。创刊以来的经济周刊,受到读者的关注。编辑部已收到读者来信来电数百件次,对经济周刊的内容及版面提出不少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其中有北京孙焕英、江西程建平、贵州杨光金、河北马小林、安徽裴学平等,周刊全体编辑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这里摘登的是读者尹卫国同志的来稿——
  承诺三戒
  最近,长春市发生了一起消费者状告承诺不兑现的诉讼案。工人王笑娟在该市某医药商店买了3盒假冒药,依照“售出一粒假药赔1万元”的承诺,理应获取12万元赔偿。可这家挂牌“无假药”国有药店却辩称此项承诺是响应上级号召不得已而为之的“姿态”,仅是对店内职工的约束,药店根本没有这个“赔偿能力”,云云。消费者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经过8个多月的调解,最终达成药店赔偿3万元的协议。
  此案虽属个别,但反映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去年兴起的承诺制一度方兴未艾,可在一些单位,由承诺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发生,核心问题是诺言变戏言,兑现难于上青天。由此可见,承诺必须做到三戒。
  一戒说空话。承诺不是应付上级的“姿态”,更不是欺骗消费者的美丽的谎言。
  二戒过头话。承诺不是气球满天飞,应该像打铁一样实实在在,有多大能耐就办多大事。
  三戒死赖账。诺而不践实为商家大忌,该赔偿的,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赔。否则,钱照样得赔,丢了商德,今后生意还怎么做呢?
  江苏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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