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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古都风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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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13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什么是“古都风貌”
  叶廷芳
  近年来,关于“古都风貌”的话题众说纷纭,说明大家对今天首都的历史文化形象至为关切。
  问题显然是从“夺回古都风貌”这个口号引起的。因为在这个口号的指导下,首都北京几年功夫出现了星罗棋布的带顶建筑物,使我们在摆脱“火柴盒式”千篇一律的同时,又面对“西服加瓜皮帽”的千篇一律。于是人们不禁怀疑:这就是“古都风貌”?或者说,“古都风貌”就应该这样去“夺回”?
  应该说,“夺回古都风貌”的口号本身是没有错的。旧北京有着三千年的文明发展史,又拥有八百年的帝都史。这里有世界上最宏大、最辉煌的皇家建筑群和大量珍贵的文化遗迹和景观,作为都城,其规划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这不仅是中国的,也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无疑是应该予以完整地、永久地保留的。问题是,对“古都”的概念未作明确的界定,因而把作为元、明、清的都城的旧北京与作为新中国首都的新北京混为一谈,让带顶的“新八股”建筑遍地开花。我们知道,作为古都的北京基本上包括在原城墙以内,其面积是六十二平方公里;而作为新中国首都的现在的北京城则有三千平方公里,将近以前的五十倍(不包括市属郊区各县)。不同时代的首都应有不同的风貌。作为现代性极强的我们这个时代的大国首都,其城市风范包括建筑风貌应首先符合现代人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和审美取向。但这一原则不应该在占地只有五十分之一强的旧北京范围内贯彻,以免破坏古都风貌的自在性与完整性。因此,首都扩大的新区与故都部分应有一条明确的分界线(古城墙或现在的二环路无疑是这条分界线的天然依据),从而使北京的新、旧部分的景观泾渭分明。可惜多年来把新区与旧区都统一到“古都”的概念上去,以致发生远离古都的建筑也不惜追加巨款在大门上强行加顶的怪事。
  曲解“古都风貌”的概念,简单地把古建风格与古都风貌混为一谈,因而用大量的古式单体建筑充塞古都,这恰恰与古都风貌严重的不和谐。殊不知,古都风貌指的是一个“都”的统一风貌,是一个城市的总体图像与风采,而这已经有了历史的定影。保护它的唯一办法是尊重历史,任何新增添的“风貌”都是画蛇添足。要保护古都风貌就必须在新建房屋和设施中力避一个“争”字。五十年代旧北京城内的所有新建的民居和大部分公共建筑都在三五层之间,不超过二十米高。这是对头的(尽管式样不佳)。但后来“前三门”开了先例,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八十年代后期有关方面想在高度方面给予一定控制,可是规定二环路以内的限高是四十五米,比天安门城楼还高出十一米,这显然仍是不适当的。无怪乎此后一个个庞然大物更有恃无恐地拔地而起,而且越来越富丽堂皇。如今,古都已被这些“新贵”们挤得难以喘气。如果古都是一幅画(若从高空俯瞰即如是),则它统一的“底色”已经没有了;若古都是一件雕塑品,则它的造型已经模糊了!难怪有人责难说:“夺回古都风貌———‘夺回’来的却是个‘今都’大杂烩!”话不免尖刻,但中肯啊。君不见,古都内仅有的一些已经腾出的和即将腾出的地皮都被视为黄金,有多少双眼睛仍在盯着它们,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大商厦、大“广场”、大“花园”、大机关加入围困和挤压古建筑、古文物的大军,古都将在日益严重的窒息中发出越来越沉重的呻吟,直至失去独有的风采和魅力。其实,古都之大,充其量不过是新首都的五十分之一,饶了她吧,还是把“大军”撤远些吧。
  旧北京作为独立古都的存在,其价值是无与伦比的,因此维护和尽量保护古都的原貌应该是我们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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