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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改革与金融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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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17
第7版(国际)
专栏:综述

  银行改革与金融法案
  本报驻日本记者 于青
  连日来,日本主要大型银行纷纷推出新的经营改革计划。其内容以削减人员、削减分店、削减工资为主。日本民间银行一哄而起的“减肥热”,主要与今天国会通过的金融法案有关。
  去年秋天以来,几家日本金融机构接连破产,加之金融丑闻频频曝光,日本金融业的信誉日趋下降。金融不稳,人心浮动,成为日本经济走出低谷的主要障碍。为消除金融业的信誉危机,稳定金融体系,日本政府制订了“存款保险法修改方案”和“金融机能稳定化紧急措施法案”,总计投入公共资金30万亿日元。
  “存款保险法修改方案”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存款者,其预算额度17万亿日元主要作为处理金融机构破产的财源。“金融机能稳定化紧急措施法案”的预算额度为13万亿日元,主要用于政府购入金融机构手中的股票和债券,以增加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比例。因为从4月1日起,国际清算银行要根据自有资本比例必须达到8%以上(无国际业务者为4%)的基准,对日本金融机构进行重新评估。能借机把手中的不良债权变为自有资本,何乐不为,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根据法案,成为公共资金购入对象的金融机构不是濒临破产者,希望成为购入对象必须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确保经营健全计划”,内容包括经营合理化措施、财产状况等。对于是否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处于两难状态。一方面,迄今为止,尚无一家银行有勇气宣布可以不依赖公共资金、靠自身能力恢复信誉。主要大型银行纷纷推出改革计划,就是希望利用公共资金、争取舆论和决策者好感的心态表露。另一方面,各银行又有担心:如果如实报告经营状况,暴露短处,可能会加剧信誉下降;如果经营不良状况曝光,是否会被追究银行领导层的责任?舆论要求公共资金只能用于“优良银行”,而目前十大银行中6家与金融丑闻有牵连,谁也没有自信说“优良”。到2月16日为止,全国百余家银行中没有一家宣布提出申请,只有3家表示倾向于提出申请。各家银行都在等待决定公共资金投向的“金融危机管理审查委员会”制订出审查标准后,再决定是否提出申请。
  舆论对于政府用民众税金构成的公共资金解决不良债权议论纷纷。主要看法有:公共资金的投向必须有明确的标准,不应该简单地救济经营失误者;不问缘由地投入公共资金,无异于过去“护送船队”型的行政保护,违反市场经济常理;至今仍然搞不清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到底有多少,随着破产企业的增加,不良债权将继续增加,30万亿日元公共资金能否解决不良债权还是疑问。
  人们注意到,两项金融法案都是截止到2001年的有时限措施。真正的金融大改革虽然因两项金融法案的实施而推迟,但存款者严格选择银行,银行业优胜劣汰时代毕竟已是指日可待。
  (本报东京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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