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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两国贸易谈判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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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04
第1版()
专栏:

中缅两国贸易谈判公报
【新华社三日讯】中缅两国贸易谈判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和缅甸联邦政府代表为实现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仰光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缅甸联邦贸易协定,经过诚恳友好谈判,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三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缅甸联邦关于缅甸大米同中国出口商品换货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缅甸联邦政府土地国有化和地方行政民主化部部长德钦阵代表缅甸联邦政府签字。
根据换货议定书的规定,双方已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三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买十五万长吨缅甸大米的合同。缅甸联邦政府也将于最近期间派一购货代表团来中国进行关于购买中国出口商品的商谈。
换货议定书的签订,将进一步巩固与发展中、缅两国间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并将进一步增进中、缅两国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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