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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魅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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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22
第3版(国际副刊)
专栏:五洲茶亭

  城市的魅力
  章云
  国外有一些城市确实很吸引人,除了它所拥有的那些闻名于世的风光和名胜之外,我以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那些城市本身所具有的魅力。
  城市的魅力到底在哪里呢?我认为,城市的魅力在于它的特色和底蕴。
  城市要有特色。一个城市只有保持它所固有的特色,在历史和文化的传统上不断塑造和美化自己,才会具有真正的魅力。罗马是在维护和保存古迹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的;巴黎的城市建筑一直承继着法兰西文化历史的传统;纽约代表了现代文明的崛起;曼谷体现着印支文化在南洋风情中的结合;伊斯坦布尔则显示了欧亚文明的交汇。另外,一个城市的特长也可以是它的特色,比如开罗的古迹,维也纳的音乐,马德里的斗牛等等。摩洛哥的一些城市甚至用颜色来区别各自的特色,比如港口城市卡萨布兰卡是白色的,沙漠边城马拉喀什是红色的,宗教圣城非斯是黄色的。
  这种特色的形成是历史性的,是民族文化特性的反映。人为地改变一个城市的传统风格和特点,牵强附会地注入一些格格不入的东西,都将是对城市特色的扭曲。纽约市中心有一座哥特式的大教堂,它与周围的现代化高楼比肩而立时,马上让人有一种不入流的感觉。很难想象在罗马的街头会突然出现一幢几十层高的现代塔楼,那无疑于松下喝道、背山起楼一类煞风景的事,就像当年在巴黎市中心冒出一幢56层的蒙巴纳斯大厦一样令人啼笑皆非。瑞士尽管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但它的城市并没有盲目发展现代式的建筑,而是保持它那湖光山色、田园牧歌式的美。
  城市要有底蕴。美好的城市既要让人从宏观上感到它的规模和气魄,又要让人从微观上体会到它的优越和方便。当然,这种底蕴首先应该是文化意义上的深度,即文化的内涵。一个城市不能只是许多柏油马路的交叉和高大建筑的罗列,它应该是建筑艺术和环境美化优美而又和谐的结合,应该是体现这个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情的饮食文化和娱乐文化有机而又合理的搭配。如果没有这种结合和搭配,城市便只是一片胡乱堆砌的水泥丛林。一个城市尽管很大,如果能被人一眼看穿,那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城市的魅力就在于它在建筑上的山重水复、多彩多姿和在文化上的藏龙卧虎、高深莫测。另外,一个城市在表面上看起来很现代化,但对游客、特别是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很不方便,那它同样没有吸引力。巴黎、伦敦、纽约这些大城市之所以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大都会,首先不在于它们的大,而在于它们在文化上的包罗万象、商业上的丰富多彩和风情上的五光十色。因此,生活在这些城市里的人都会有一种见多识广、自信优越和得大自在的感觉。
  城市的特色和底蕴是从城市的街道上表现出来的。因此说,城市的魅力首先在于街道。街道的魅力是综合性的,是融建筑艺术、商业贸易和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美。街道应该有高低雅俗之分。市中心的街道应该华而不媚,闹而不俗,是展示一个城市的建筑、时装、食品和娱乐设施的最好场所。小摊是不应该摆在市中心主要街道上的,应该摆在环城以外。逛街是旅游的一个重要方面,把逛街混同于逛商场是极其片面的。如果说看名胜古迹是了解一个国家的历史,那么逛街就是了解一个国家的现实。笔者不喜欢进商店,但是非常喜欢逛街。逛街不仅可以就近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而且可以仔细地观察它的众生相和世态情,从而在人文方面获得极大的收获和乐趣。人们可能以为在西方国家的城市里,到处都是消费不起的高档商店。其实不然,他们的街道上大多是薄利多销的酒吧、烟卷店和咖啡馆。所谓咖啡馆,实际上连流浪汉都能进去喝一杯。这种人情味很浓的众多小店不仅构成了城市不可或缺的风景线,而且为人们提供了吃喝坐的方便。因此,一个城市要令人可爱,它的街道一定要有熙熙攘攘的可逛之处,有随时随地的可歇之处和薄利多销的可吃可喝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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