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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与文物局长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 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保护文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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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19
第3版(综合)
专栏:

  李铁映与文物局长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
  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保护文物
  据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记者曲志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今天与出席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代表和文物界专家进行了座谈,共同探讨在新形势下做好文物工作、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物保护新体制的诸多问题。
  座谈会上,河北、北京、吉林、西藏、福建等地文物部门负责人和中国文物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分别就政府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多种形式发展博物馆事业、加强文物行政执法、边疆和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及文物保护与科技进步等问题先后发言。李铁映听取他们的发言后,充分肯定了广大文物工作者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做出的巨大努力及取得的显著成绩。
  李铁映也指出,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与许多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与我国作为世界重要文明古国的地位和影响还不相称。这是当前文物工作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从更深的层次和更广阔的视野探求文物工作如何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将是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的首要任务。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全民族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对文物保护有足够重视,把这项工作真正纳入政府经济文化发展的轨道,切实做到“五纳入”。
  李铁映强调,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文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物工作的必由之路,建立文物保护的新体制,很大程度上就是法制管理的体制。我们目前的文物法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对专门地区、专项文物应该抓紧制订专门法规。他还就加强文物保护的科技水平、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促进国际交流、坚决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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