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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魔王”的覆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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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25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

  在伏牛山脚下,一帮穷凶极恶的歹徒,半年多时间盗、抢耕牛100余头。一位干警偶然发现并及时报告线索,公安机关迅速组织破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请看——
  “牛魔王”的覆灭
  伏牛山脚下的河南方城县杨楼乡,盛产南阳黄牛。在这片土地上,牛被称为庄户人家的“半个家当”。然而,近年来,这个乡40个行政村,村村都有盗牛案件发生,以致一到晚上,农民就陷入恐慌之中。
  栗子店村屈某喂养两头耕牛,为防盗,1996年12月,投资1500多元,建了高院墙,安装了铁大门,自以为万无一失。谁知不久后的一天晚上,5名盗贼翻墙入院,将两头价值4000余元的耕牛盗走。屈某听到动静,边喊边追。歹徒朝空鸣了一枪,并威胁道:“不用送了,再送老子就不客气了。”赶牛扬长而去。
  1997年3月,刘庄村孤寡老人何大春,借钱买了一头牛,不料被盗,老汉痛不欲生,最终导致精神失常,整日在村上跑着、哭喊着:“我的牛啊,我的命啊……”
  更有甚者,这帮人还放出话:不准报案,谁要不听就毁谁一家。并称他们到处有暗哨,谁报案就先杀谁。在这帮人淫威之下,养牛的竟怕盗牛的。1997年8月,这伙人竟猖狂到盗牛时先鸣枪,叫做给养牛人下通知。
  1997年10月3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干警张红军去杨楼乡办事,途中路过草店村。一进村,就听到一阵哭喊声:“让我去死,让我去死……”哭喊者是个妇女,正要往机井里跳,周围几人死死地拉着她。经打听,这妇女的丈夫在外地打工,用多年积攒的钱买了两头牛,不料被盗,觉得对不住丈夫,欲寻短见。张红军问围观的群众:“你们为啥不报案?”一个60多岁的老农说:“这一带丢牛几十头了,谁敢吭声?谁报案谁就没命了。”当天下午,张红军就向县公安局局长毛旭东汇报了这一情况。毛旭东当即责成杨楼、小史店、古庄店三个乡的派出所进行调查,两天内汇报情况。经不完全统计,三个乡自1997年4月至10月,被盗耕牛100余头。情况反馈到县政法委书记单国成那里。10月6日,他召集由政法委、纪检委、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会议,当即组成由公安局副政委侯海锁为组长、20名公安干警组成的专案组,限期一月内打掉盗牛团伙。当天专案组奔赴杨楼乡,向“牛魔王”撒开了法网。
  抓捕“牛魔王”
  专案组一到杨楼乡,立即召集刑警大队、杨楼派出所负责同志,拟定行动方案,迅速派民警深入农户调查,展开侦破。10月23日下午,有群众举报,在杨楼街停着的班车上发现一名盗牛嫌疑人。刑警二中队队长常军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宋金跃抓获,经审讯,宋供出伙同吴永坤、杨小柱等参与29起盗牛案的作案事实,揭发吴永坤是这个团伙的头目,号称“牛魔王”。
  为抓住“牛魔王”,专案组兵分三路,连续四昼夜蹲坑守候,未果。10月26日,叶县东城菜市场一个水果摊前,冒出两个贼头贼脑的男青年,其中一人的特征与吴相符。刑警队员陈磊和王辉上前接近目标,突然一同冲出,将其抓住,经审讯,这人正是吴永坤。
  “牛魔王”其人
  吴永坤,男,22岁,系杨楼乡杨庄村人,1992年因盗窃耕牛被判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吴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更加疯狂地作案。1997年2月,吴永坤串联狐朋狗友,组成团伙,从黑市购买7支火药枪、9把匕首(现已全部收缴),并将自己的小飞虎牌农用车改为冷冻车。盗牛后,有时在车上由吴动手宰杀,肢解后,当即送往叶县一个冷冻厂出售。在杨楼乡派出所,笔者见到正被审讯的吴永坤和杨小柱。问起为何偷牛能频频得手时,杨说:“我们有了名气,一些人见到我们,就吓得蒙头筛糠,我们当然像牵自己的牛一样。”吴说:“我们出入无人敢阻拦,偷一头牛要不了10分钟。”
  据调查,在“牛魔王”吴永坤的指挥下,1997年3月至10月,形成了盗、运、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先后有30人参与作案,在杨楼乡、小史店镇、古庄店乡等地大肆作案94起,偷盗耕牛104头,打伤群众12人。
  案件引发的思考
  这个震惊豫西南的特大盗牛案件胜利侦破了,欣慰之余,给人们留下沉重的思考:一是部分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以致出现了一边破案、一边发案、防不胜防的怪现象。二是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无力,村干部不敢为民伸张正义。例如:10月12日,杨楼乡各口村村干部屈某,带领干警调查时,迎面遇到犯罪嫌疑人杨小柱,干警问:这人是谁?屈某说:不知道。当杨走远后,屈才说:“他就是你们要找的盗牛犯杨小柱。”公安干警掉头便追,杨已跑得无影无踪。三是一些地方农民法律意识差,不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认为“报案也白报,公安也破不了案,追不回自己的牛”,影响了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如今,在农村一些地方,耕牛仍是农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和“半个家当”,严打盗牛者,维护农村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同时,广大农民也要依法同盗贼斗争,使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
  河南方城县 马丙宇
  郭运栓 杨国生
  编者附言: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今天这家财产被盗,明天那家又有人被欺侮,虽然只是几个恶人作祟,也会搅得人心惶惶,家家不得安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方面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干警队伍,另一方面还需要依靠群防群治,需要人民群众的配合与支持。近几年,有那么一部分案件,因为当事人不敢举报,或不敢作证,结果延误了侦破时间,这是值得注意的。人们的善良与软弱,在恶势力面前,往往很难取得以正压邪的效果,有时还可能会助纣为虐。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应自觉学法用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同恶人、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起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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