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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不是目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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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25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一家之言

  “公开”不是目的
  方旺林
  近两年,各地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时,普遍把“村务公开”作为重点,称此举为“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实践证明,“村务公开”在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村务公开”是农村民主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民群众民主意识进步的表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这句话,首先是表达了这层意思。其次,这句话也说明在“村务公开”之前,村级组织的干部和农民群众之间的误会较多,隔阂较大,已到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的地步。
  实际上,在一个村里,村干部的言行举止都在群众的眼皮底下,大家看得清清楚楚。群众要求“村务公开”,根本之意是要求干部行得端,走得正,贯彻执行好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而且,他们也想通过“村务公开”这个形式,取得对村干部的不正当行为进行公开批评的权利,促其纠正。这也表明,农民群众有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良好愿望,知道只有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党的各项农村政策才能很好落实,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才能实现。
  所以,“村务公开”不是目的。我们的农村干部必须明白,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自己的威信和形象,关键是自身的言行举止要符合道德要求、法制要求、政治要求、形势要求,使自己成为政治上合格、思想上正确、作风上过硬、本领上突出的“领头雁”。要知道,群众心中有一把尺,有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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