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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竞争和发展护航——香港特区工商局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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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25
第11版(香港和澳台侨)
专栏:

  为竞争和发展护航
  ——香港特区工商局印象
  本报记者 冯霄
  香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继续实行促进自由贸易和自由企业的政策至关重要,而专责管理香港对外贸易和制造业的决策部门,就是特区工商局。
  以多种手段促进竞争是工商局的重任之一。在过去十多年间,香港经济经历了重大转型期。随着不少厂商将部分生产工序迁往土地及劳工较便宜的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及华南地区,香港逐步从主要生产中心演变成一个控制庞大生产网络的基地,并逐步发展成为全球主要服务中心之一。工商局作为政府决策机构之一,着力推行自由企业、自由经济、自由投资等“自由港”政策,如对外不设关税、不限货品数量、不限资金流量,对内采取“最少干预、最大支持”的政策,还制定了关于低税制、公共财政支援、发展基础建设、实行资讯自由等政策。又通过海外机构介绍投资环境、引进投资及技术、提供工业用地、推行工业支援计划、鼓励应用研究与发展等。
  特区工商局局长俞宗怡说,香港制造业虽然只占生产总值百分之九,但十分重视促进制造业发展,协助其拓展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其与内地密切合作,尽快向高科技、高增值方向发展。
  《基本法》载明,香港特区政府须自行制定政策,以法律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以及作者在文艺创作中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
  为落实《基本法》有关条文,工商局先后实施了有关专利、注册外观设计及版权的新法例,首次建立了一个审批专利与注册外观设计的注册处,并制定了《版权条例》;还向立法局提供了一份关于建议发牌管制生产光碟机器的进出口条例。今年年初,更提交临时立法会一份法例草案,要求所有制造光碟工厂实施注册规定,以期通过后更有效地加强管制。
  俞宗怡说,促进竞争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工商局去年全面回应了消费者委员会关于香港全面竞争政策的报告,并根据消委会建议于年末成立了“竞争政策委员会”,以便通过促进合法竞争,达到提高经济效益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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