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阅读
  • 0回复

1400名国手试行伤残保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2
第8版(体育)
专栏:

  1400名国手试行伤残保险
  本报讯 记者王霞光报道:国家体委最近作出决定,对所有奥运会项目的国家队1400名运动员试行伤残保险,并确定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为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承保公司。
  竞技体育具有向人体生理极限挑战的特点,使运动员在大运动量、高强度的训练和比赛中,不可避免地遭受运动创伤并导致运动疾病的发生。因此,国家体委对运动员保险制度的建立十分重视,并研究制定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
  最后,中保人寿保险公司设计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这一新险种和所有奥运会项目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承保方案被采用。
  国家体委有关人士指出,建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制度,在我国体育史上尚属首次,它旨在进一步鼓励、支持运动健儿顽强拼搏,为国争光,减少后顾之忧。据介绍,伤残保险制度和国家队现行的各种保障手段是并行的,不会取代或减少国家队现有的医疗福利待遇。国家队运动员试行伤残保险是我国竞技体育保障体制的一项改革探索。今后,要按照社会化、法制化、产业化的方针,带动和推动省级运动队伤残保险和全民健身保险。
  为推动运动员伤残保险工作,国家体委受到各方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得到香港南华体育会主席洪祖杭先生的鼎力相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