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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养老保险机构改吃“皇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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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2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财金短波

  鲁养老保险机构改吃“皇粮”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山东省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省、市、县三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律停止从养老保险基金提取管理费,其经费全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对1997年底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结余,全额缴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据测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吃“皇粮”后,全省一年可相应增加基金2.4亿元。
  (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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