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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先“消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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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5
第9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减负先“消肿”
  □沈小平
  报载,湖北省鄂州市从减少“人头”入手,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目前,全市共精减乡镇“以工代干”干部、村干部、临时用工等956人,预计全年可节省各类费用开支570多万元,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减轻负担8元左右。
  农民负担重,原因很多,其中有一条原因不容忽视,那就是乡镇机构臃肿,干部队伍庞大,加之集体经济薄弱,干什么都得向农民要钱。
  时下农村有些乡村干部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违法乱纪,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干群矛盾。同时,因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农民经营分散,有些农民长期外出打工,客观上给做好诸如水利兴修、税费征收、计划生育等农村中心工作增加了难度。农村工作难做,就必然要增加人手,各种办公室、小分队、突击队应运而生,于是,名目繁多的“以工代干”、合同工、临时工纷纷招进乡村,人员愈来愈多,机构愈来愈膨胀。某地一个不足300户的小山村,吃“提留”的村干部竟有10多名。这些人工资从何而来,自然是“取之于民”,农民负担加重了,干群矛盾又因此进一步激化。有些地方就这样陷入了工作难做——增添人手——负担加重——干群矛盾激化的恶性循环的怪圈。鄂州市减负从减少“人头”着手,向臃肿机构开刀,可谓一针见血的有效措施。
  要巩固精减机构和人员的成果,关键是加快改革步伐。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乡镇机构改革问题。村级各类组织的干部可以交叉兼职,同时,教育广大乡村干部时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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