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阅读
  • 0回复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九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7
第1版(要闻)
专栏: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九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1998年3月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