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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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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9
第4版(要闻)
专栏: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
  陈锦华在《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上提出,要根据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处理好速度与效益、总量与结构、从紧与微调的关系。在搞好总量平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保持投资、出口、消费的合理增长,支撑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他说,要积极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完善计划、金融、财政相互配合、灵活高效的调控体系。认真搞好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和采取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建立新型的全社会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和政府、企业法人、金融机构责权利明确的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
  陈锦华强调,政府的主要职能要转到调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结构,进一步管好用好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统筹安排的建设资金,引导全社会资金投向。政策性贷款要按照产业政策,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项目的建设方案,自担投资风险。商业银行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独立评估、自主决策。加快培育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家投资主体,代表国家实施项目建设和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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