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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同志逝世 江泽民、李鹏、胡锦涛等分别以不同方式对刘伟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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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9
第4版(要闻)
专栏:

  刘伟同志逝世
  江泽民、李鹏、胡锦涛等分别以不同方式对刘伟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原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刘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月3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江泽民、李鹏、胡锦涛、吴官正、迟浩田、罗干、杨尚昆、万里、宋任穷、张震、陈慕华、钱正英、朱光亚和段君毅、叶飞、谷牧、马文瑞、郑天翔等同志分别以不同方式对刘伟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刘伟同志是江西兴国县人,1931年参加红军,1932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战士、班长、排长,红军总兵站第三大站警通队队长,红军前敌总直属队特派员,前敌政治部保卫部科长,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刘伟历任一一五师团特派员,晋西支队政治部科长,山东滨海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兼滨海军区政治部科长。解放战争时期,刘伟历任山东滨海区警备旅政委,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九师政委,第三野战军第九兵团二十六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刘伟历任公安部八局局长、部党组成员,地质部部长助理,国家建设委员会建筑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刘伟历任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共产党第八至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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