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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领导同志参加各代表团审议并听取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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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3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领导同志参加各代表团审议并听取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领导同志李长春、姜春云、黄菊、温家宝、吴仪、邹家华、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等今天分别到广东、云南、上海、浙江、湖北、山西、内蒙古、新疆等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听取代表们的意见。
  李长春说,要保护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义务行使职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今天在广东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说,各级人大代表是一支强大的监督力量,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成为人大代表的家,要切实保护人民代表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很好地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李长春说,广东有15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如果把这支队伍组织起来,是一支非常强大的监督力量。他要求给人大代表开“直通快车”,让他们能够直接把意见提到党和政府主要负责人那里。不仅要让人大代表能很好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要从制度上保障人民代表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上来。
  黄菊说,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今天下午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两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完善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三者结合,不断努力,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
  黄菊说,五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各级人大加强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和各级行政部门严肃执法、依法行政是统一的整体。立法不容易,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难度更大。立法工作要加强对法律的解释,加强法与法之间的衔接与配套;执法监督工作要不断规范化,提高有效性;行政执法工作要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黄菊指出,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体制、机制、法制三者结合上,努力寻求加强廉政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新路。要把体制上进行改革的成果、机制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探索,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长期、稳定、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在改革中逐步完善法制。
  黄菊还特别谈到了加强普法教育的问题。他说,立法加强了,执法要跟上,而普法是加强执法的重要基础。要形成长期的有效的普法教育形式,这是当务之急,希望各级人大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温家宝强调,经济发达地区要重视加强农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温家宝今天下午参加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说,近年来,浙江省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稳定和加强农业,要着重抓好几件事:第一,稳定粮食产量,提高质量。对粮食生产要形成共识,思想不能麻痹,工作不能放松,要确保粮食总量的稳定,同时,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加工技术,实现粮食的转化增值。第二,保护耕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特别是搞好海塘建设,修好浙东千里海塘,提高抗御灾害的能力。第三,扶持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乡镇企业要调整结构,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第四,抓好春耕生产和防汛工作。各级干部要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汛期提前,防汛工作要早抓,做好防大汛的思想、组织和物资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布赫说,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今天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布赫指出,实现依法治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完备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强化监督,是依法治国的保障;加强教育,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他说,依法治国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更需要我们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扎扎实实抓好立法、执法、监督和教育工作。要把经济立法摆到十分重要位置。同时,也要加强其他方面的立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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