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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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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1
第2版(要闻)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各级法院要全面发挥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的作用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谈到今后五年的工作时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发挥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任建新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必将大大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这既给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又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将更加繁重。
  任建新提出,今后五年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严格执行“两法”,坚持“严打”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重点惩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和杀人、盗窃、抢劫、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惩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审判,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严厉惩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各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增强社会整体防范能力。
  任建新强调,要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正、平等地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财产权利;支持和保护国有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宏观调控体系的健全,保障深化金融改革、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公正审理涉外案件,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以利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教育和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维护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依法制裁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任建新提出,要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紧紧围绕严肃执法、公正裁判,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今年,法院系统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进行一次思想、作风、纪律和组织整顿;继续进行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坚决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严肃处理。
  法院工作五年来取得新进展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较好地完成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审判工作任务。
  任建新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审判工作时强调,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他说,五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在集中打击、专项整治、经常性“严打”斗争中,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紧紧把握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37426件,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零点七五,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742133人。通过审判,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5亿元。
  任建新说,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实际,与公安、安全、检察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严惩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勒索、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涉枪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积极参加全国范围内的“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和全国性的禁毒斗争以及打击“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严惩犯罪分子。五年来共审结一审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02232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413051人。
  任建新说,全国法院把打击贪污、贿赂等犯罪作为推动反腐倡廉,直接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五年来重点惩处了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等犯罪。五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分子158806人。在判处的罪犯中,贪污、贿赂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39518人,其中100万元以上的174人,犯罪数额最大的达2100万元;共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610人,其中司(局)级171人,省(部)级5人,一批罪行严重的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
  任建新说,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法律,五年来重点惩处了破坏金融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方面的犯罪,包括伪造货币和利用非法集资、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等进行的金融诈骗犯罪,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犯罪;还依法严惩了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制售假酒、假药等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和走私贩私犯罪。全国法院共审结这几类案件8680件,判处犯罪分子11987人,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任建新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有些问题还很严重。主要是:有些法院审理案件有时执法不严,裁判不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仍很严重;有的审判人员作风拖拉,致使少数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造成了不良社会效果;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有的甚至违法乱纪,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及时、有力;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虽然有所改善,但仍有一些地方法院经费紧缺、审判法庭不足、物质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等等。对这些缺点和问题,特别是利用职权违法犯罪的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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