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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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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2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李奇生(代表工会界委员)
  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和大局的稳定。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和各地都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把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无论是经济结构调整还是企业改革,都要把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结合起来。各级财政要把实施再就业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计划。要通过结构调整,使就业容量大的部门得到大力发展。在推进改革中,要加强劳动力宏观管理,规范下岗程序,把握下岗总量,关心下岗职工生活,处理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之间的关系。
  第二,完善再就业工作机构,更加有效地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央和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投入。要鼓励各地和社会各界积极创办职业介绍机构,多渠道、多形式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服务。政府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开发人力资源,提供资金、政策和信息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个人自学、企业组织和社会帮助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转业、转岗培训,使技能教育和就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职工的择业竞争力和市场适应力。
  第三,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加快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失业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第四,加大监督力度,与侵害职工劳动权利的行为作坚决斗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已有各项再就业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要与工会等一起,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纠正违反《劳动法》,侵害职工劳动权利的行为。
  第五,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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