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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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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2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
  郭应禄等七位委员
  199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当前的关键是要结合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把《决定》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卫生改革与发展中亟待研究解决的几个重大问题:第一,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第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难度很大。第三,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困难重重。第四,发展中医药任务很重。第五,药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我们提出几点具体建议:第一,抓关键,重点突破。我们建议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关键性的问题上,下大力气,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这些关键性的问题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卫生经济政策;医疗机构改革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则全局不活,甚至还会导致实际工作走偏方向。第二,抓宏观,协调各方。落实《决定》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卫生工作社会性很强,许多政策的制定不是卫生主管部门独家可以完成的。建议卫生部注意加强宏观协调,一方面与有关部委共同攻坚,力争一些涉及全局性的政策尽快出台,另一方面,也应做好卫生系统内部的协调,防止政出多门。第三,抓试点,分类指导。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卫生改革难有统一的模式,不能要求齐步走,更不能一刀切。应允许各地在《决定》的原则指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一些新鲜经验,并应及时总结,分类指导。卫生改革要遵循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扎扎实实研究符合卫生工作实际的做法。第四,加快卫生法制建设的步伐。卫生立法任务很重,有些法规,例如《医师法》、《医院法》、《中医药发展条例》等,已酝酿十余年,建议尽快提交立法部门审议通过,出台实施。还有一些涉及面大、难度大的工作,需要靠法制推行,同时要改革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第五,加强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卫生系统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大力表彰、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模范事迹。改善就医环境,简化医疗流程,严格医院物价管理,保证医疗质量,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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