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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毅向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报告去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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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4
第6版(综合)
专栏:

  陈光毅向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报告去年中央
  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今天上午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作了财经委员会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陈光毅说,财经委员会认为,1997年在深化改革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6.7%,增长幅度连续两年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现值)的增长幅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到11.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国家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要认真加以解决。
  陈光毅说,财经委员会认为,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预算收入安排是积极的。预算支出注意了控制总规模,支出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支出项目安排注意了保证重点需要,并适当安排了其它方面的支出。预算赤字有所减少。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措施也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预算分别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陈光毅说,1998年要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努力减少财政赤字。为了实现上述要求和完成1998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要从严控制税收减免措施,坚决制止和纠正对企业包税、越权减免税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企业税收的征管,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特别是高收入者和工资外收入的税收征管。要加强对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要进一步加强缉私工作,堵塞关税流失。
  (二)加强预算约束,控制支出过快增长。要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凡需要追加的支出,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不能由部门自行决定。当前,各级行政事业机构设置重叠,人浮于事,财政不堪负担。要通过机构改革,压缩编制,减少人员,减少行政经费开支。要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经费的支出。
  (三)整顿财经纪律,制止不合理的公款消费。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坚决查处搞假帐、“帐外帐”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标准装修住宅、公款建造和购买高级住宅、高级轿车等挥霍浪费和腐败行为,要坚决制止,认真查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必要的制度,务使今年在这方面有明显的改进。
  (四)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目前,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数额仍然较大,有的管理比较混乱,乱支乱用,不但造成浪费,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对各类预算外资金和行政性收费要继续进行清理整顿,该纳入预算管理的一定要纳入预算管理,对于一时不能纳入预算管理的,要实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分配制度。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根据公平的原则,逐步健全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税制,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逐步解决收入悬殊、分配不公的问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经费管理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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