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阅读
  • 0回复

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 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5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
  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四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截至3月9日下午5时,提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提案2863件。其中委员提案2827件,参加提出提案的委员1695人,占委员总人数的77.2%;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以组织名义提出提案31件;界别小组提案5件。
  提案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2517件,占收到提案的87.91%,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157件,占45.97%,科教文卫体方面748件,占29.72%,政法、统战、人事等方面612件,占24.31%。对内容相同的27件提案作了并案处理。没有立案的319件,经与委员协商,作为委员来信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委员们本着“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精神,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紧紧围绕中共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就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提案的方式,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内容有:继续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对外开放的成效,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等。提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国有企业的改革,金融政策,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的保护,政府机构改革,反腐倡廉等问题给予格外的重视。
  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发挥自身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向会议提交了质量较高的提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的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提案数量超过历次大会。
  对已立案的提案,在大会闭幕以后将召开交办会,分别送请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办理。
  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邀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财政部、水利部及国家金融机构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与部分政协委员就有关提案进行座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提案中一些需要紧急处理的问题,已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办理。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将由负责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审查立案,交有关部门办理。(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