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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欢迎“三·一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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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6
第4版(要闻)
专栏: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欢迎“三·一五”
  本报记者 梅洪如
  3月14日上午,北京西单商场门前,在工商、商检、消协等举办的“3·15”消费者咨询台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地挤满了前来咨询的群众。
  “这食盐怎么看得出是假的?”“这‘精盐’二字必须在防伪灯下才看得出来,是真的;像这个盐口袋上的防伪字肉眼就能看出,这是假的。”站在咨询台前的工商、商检、消协的同志一一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属于投诉性的问题,用笔认真记下,待后处理。一位消费者感慨地说:“现在假货也太多了,怎么辨别得过来,要天天是‘3·15’就好了!”
  “3·15”前夕,全国县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上街提供法律咨询并接受消费者投诉。
  国家工商局副局长甘国屏这天也来到西单,在台前解答群众的问题。据了解,1997年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争议案4.7万件,比上年增长2倍;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9万件,比上年上升2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亿元。1998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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