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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获信誉 信誉出效益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回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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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6
第4版(要闻)
专栏:

  真诚获信誉 信誉出效益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回眸
  新华社记者 吴锦才 贺劲松
  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两年多来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强烈共鸣,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活动提出的“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口号,成为一个时期以来商业流通领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基调,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广大群众的信心,产生了重要影响。正如李岚清同志所评价的那样:“‘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从具体事情抓起的有益探索,是宣传思想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商业系统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最近决定,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十五大精神的重点项目列入工作计划,不断引向深入。
  抓住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时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真心实意为消费者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
  各地党委、政府部门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给予关注,不少地方和部门选择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列入议事日程。各地党委宣传部、商业(贸易)厅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精心计划,统筹安排,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检查等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自上而下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国有商业企业在整个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实事。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不少商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进,社会信誉得到较大提高,经济效益也有一定幅度增长。
  探索打击假冒伪劣新方法
  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不少省市发动工商企业职工,集思广益,制定了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管理办法,逐级签订无假货责任书、保证书,有的还设立了商品质量赔偿基金,增强对企业的约束力。大中型商业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普遍完善了商品购进合同管理和验收检查制度,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商品知识培训。许多企业对商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联营柜台,向消费者作出“文明服务”、“不满意就退货”等承诺,并设立投诉站和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一些大型商业企业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鉴别真假商品的方法,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随着活动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遇上商品质量问题时积极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有的走进商场担任质量监督员,帮助商业企业和消费者防假、打假。目前全国各地由普通消费者担任的商场质量监督员已发展到数万名。
  打击假冒伪劣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办的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给我们许多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深刻的启发。今后如何深入开展这一活动,需要从两年多来走过的路中取得经验,得到启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云山指出:“打击假冒伪劣,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
  回顾活动开展两年多来的经过,展望活动今后的前景,可概括出几条做法和经验:
  一是深化这一活动,思想认识首先要深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二是必须继续突出一个“实”字,办实事,求实效。三是离不开管理和监督的加强。四是必须发挥好广大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总结和推广他们创造的新鲜经验。五是必须重视各级宣传、商业贸易、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消协、个协等部门和组织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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