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希望工程”大事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8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

  “希望工程”大事记
  ●1989年3月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简称中国青基会)。
  10月 中国青基会宣布建立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实施“希望工程”,首批资助河北涞源县桃木疙瘩村小学张胜利等13名失学少年。
  ●1990年5月 由中国青基会援建的全国第一所“希望小学”在安徽省金寨县落成。徐向前元帅题写了校名。
  9月 邓小平同志为希望工程题名。
  ●1991年11月 江泽民主席题辞——“支持希望工程,关心孩子成长”。
  ●1992年4月 中国青基会推出“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
  12月 中国青基会举办首次“希望工程社会监督活动日”。
  ●1993年9月 首届“希望工程园丁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100名(至今已有4100名)贫困地区的乡村小学优秀教师获此荣誉。
  ●1994年1月 中国青基会决定在全国实施“希望工程——1(家)+1助学行动”。
  3月 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动员社会力量,继续实施希望工程。”
  12月 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在京成立,这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捐赠单位和个人代表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监督组织。
  ●1995年2月 “希望书库”编辑委员会、“希望书库”工作委员会成立(此后,中国青基会陆续在全国1万所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捐建希望书库)。
  5月 中国青基会正式颁发重新修订的《希望工程实施管理规则》。
  6月 希望工程全国教师培训基地在浙江嵊泗建成。
  12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一文,其中指出:“为弥补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中国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教育事业。这项事业被称为‘希望工程’。……中国‘希望工程’的成功实施,受到了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好评。”
  ●1996年4月 中国青基会决定建立希望之星奖励基金,向优秀希望工程受助生提供长期资助。
  同月 胡锦涛致信希望工程工作会议,李岚清接见会议代表。
  6月 3名希望工程受助生在美国参加第二十六届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
  10月 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提出:“要深入开展‘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和‘手拉手’等活动,发扬互助关心、助人为乐的精神。”
  11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这是国家政府部门为保护希望工程制定的第一个规章。
  ●1997年4月 中国青基会为协助政府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郑重推出“希望工程国内最后一轮劝募行动”。
  同月 由国家商标局批准,希望工程获得我国首例以公益募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商标注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