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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发行市场混乱 完善法规迫在眉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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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8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图书发行市场混乱
  完善法规迫在眉睫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图书市场焕发出勃勃生机。然而,一些人见利忘义的不道德行为,也严重影响了图书发行市场的有序发展。据调查,目前我国图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非法买卖书号。一些出版社不讲社会效益,一味追求金钱,把买卖书号或以协作出版名义变相买卖书号作为创收手段,致使一些胡编乱造、内容平庸、格调低下甚至内容不健康的出版物充斥市场。
  权力商品交换。一些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凭借手中的权力,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强行推销政治理论、对口专业和读者面广的图书。这些权力型发行单位,既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又不依法纳税,也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他们发行图书,不但造成大量国税流失,而且严重干扰了图书发行主渠道的正常经营。
  擅自开辟渠道。有些出版社利用手中的出版权、发货权、定价权,将一些好销的图书以高出给国有书店的价格,优先发行给集体或个体书商牟利。
  书刊批发无序。一些集体、个体书商、书贩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非法印刷、盗版印刷或通过印刷厂家擅自加印图书,以四折、五折或更高的折扣将图书批发给集体、个体书店或学校,致使一些非法出版物禁而不止。
  执法管理相脱节。目前,县(市)级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大都设在文化部门。有些文化部门的人对书刊、电子音像业务不太熟悉,市场检查往往不彻底,对非法和盗版出版物打击不力。还有个别地方,为了局部利益,把收取集体、个体书店的管理费当成致富门路,对集体、个体书店审核把关不严。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过程中,法律制约是不可缺少的。没有约束机制的市场是不完善的市场,缺乏约束机制的市场经济是有缺陷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图书发行事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图书发行的主渠道——新华书店,既要积极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参与市场竞争,又要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党的宣传工具和阵地,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多发书,发好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繁荣图书市场,先后实行了“三放一联”和“一主三多一少”的图书流通新体制,为图书市场引入了竞争机制,注入了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为图书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这种图书流通体制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图书市场有不太适应,不够完善的地方。最突出的就是缺乏必要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等约束机制。我们认为,完善图书发行立法,已势在必行。
  在立法过程中,应注意在编、印、发等环节建立科学、严谨、有效的检查、监控体系。首先,用法律形式确立各自的职责,出版社管好、用好出版权,杜绝买卖书号,自办发行不得以“高折扣”、“回扣”吸引购买者,给集体、个体书商的批发折扣不得高于基层店给集体、个体书商的折扣,不得给合法图书经营者以外的任何机关、团体、个人折扣。第二,取缔非法印刷厂,对印刷行业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制度,抑制非法出版及擅自加印、盗印图书活动,堵塞“黄源”和“非源”。第三,依法禁止非图书发行单位发行图书,抑制“权力型”发行分割图书市场,干扰正常发行秩序,杜绝无证经营,依法纳税。
  总之,完善图书发行立法,有助于主渠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充分利用他们的门市网点、位置、信誉、资金、仓储、人才和服务质量等优势,变被动为主动,占领图书市场,以便真正发挥主渠道的宣传导向作用和市场上的导向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把图书出版发行事业推向繁荣。
  河南邓州市 史平 李仁斌 冀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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