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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 加大力度 标本兼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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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9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热点聚焦

  反腐败
  加大力度 标本兼治
  本报记者 傅旭 王金海 顾玉清
  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反腐败斗争依然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焦点。许多代表和委员在发言中呼吁,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标本兼治的力度。
  教育是基础
  代表、委员们认为,反腐败要做的工作很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这是反腐败的基础。如果党员干部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但不能防腐,而且会逐渐变质。李永海委员谈起腐败问题显得很激动:“一些干部生活腐化,独断专行,就会决策失误,一个腐败的经营者坏了一个企业的事例很多。”他提醒记者注意,《政府工作报告》里指出,“许多企业办得不好,主要是领导班子有问题”。
  来自辽宁的人大代表董万德说,辽宁国有企业职工比例很大,目前都喊减人增效,减什么人?这很重要。如果减了不该减的,留了不该留的,就会留下隐患。
  戴舟委员认为,应加强干部自身修养。他说,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中,核心是解决世界观的问题。由于我们一些干部对现代化建设知识准备不够,加上意志薄弱,就难免被历史淘汰。
  法制是保证
  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代表、委员们的共识。
  曹庆泽代表说,现在我们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出现了腐败现象。我们要从改革入手,加快立法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从产生腐败的源头抓起,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云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卢昌泰代表说,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如干部交流、轮换制度、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等。
  代表、委员们认为,有法可依,还必须依法行政、严肃执法,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代表说,司法腐败根源之一是少数司法工作人员素质低下。近几年,湖南采取法官集中教育整顿、建立执法检查和错案追究制度、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措施,惩治司法腐败取得较好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谢安山代表特别介绍了吉林市中院的做法。他们通过建立立审分开、公开审判、审结分开、审执分开等制度,形成了严密的机制,有效解决了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裁判不公、久拖不决的问题。
  张宝文、黄景钧委员建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法体制改革,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全面实施公务员制度,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
  监督是关键
  不少代表、委员在发言中指出,反腐败必须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哈尔滨市委书记李清林代表提出,反腐败仅靠纪检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建立多种监督机制,如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
  云南丽江地区纪检委副书记张荫林代表介绍说,云南省人大制订了专门的监督条例,对选举和任命的干部素质、勤政、廉洁的情况进行评议,是监督干部的有效方式。
  曹庆泽代表说,要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行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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