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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立法 一手抓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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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9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

  一手抓立法
  一手抓监督
  本报记者 乔杨
  谈起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许多代表提出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监督”。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生代表说,小平同志在20年前就将依法治国概括为16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在我们已经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然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它直接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西安市政协副主席于小文代表认为,没有制约的权力是腐败的权力,而对权力的制约是依靠监督来完成的。人大的监督职能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能。但是,目前人大的监督职能相对比较薄弱。关键是没有完善的立法。
  民盟陕西省委主委桂中岳代表提出,虽然在宪法、组织法中,对人大行使监督权作了原则规定,但是对具体的监督手段、方式、程序、责任都未明确规定。
  据悉,八届人大5年期间共有28个议案、1100多名代表呼吁制定《监督法》,这次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到目前已有7个议案提出要加快制定《监督法》。这是代表的呼声,也是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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