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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介绍证券投资基金开户、申购和买卖等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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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19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介绍证券投资基金开户、申购和买卖等问题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即将发行的有关消息公布后,引起市场热烈反映,投资者纷纷询问有关情况,并就开设基金账户、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登记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登记系统是两个相互独立运作的系统,股票账户、基金账户不能通用,如果投资者想同时申购和买卖在两个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如何开设基金账户?
  答:在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系统相互独立的情况下,投资者如果想申购和买卖分别在两个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就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各一个,这两个账户可共用该投资者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开设的唯一一个资金账户。此外,还需提醒投资者注意,已开设股票账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不能再开设基金账户;已开设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以后要开设股票账户(证券账户),须先将基金账户注销后,方可再开设股票账户(证券账户)。
  问:基金账户可以买卖哪些证券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专户能否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答:基金账户只能用于买卖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专户不能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只有股票账户(证券账户)方可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证券品种。
  问:本次开元和金泰两只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后,投资者是否还可以继续开设基金账户?
  答:自1998年3月18日开始,各地开户机构(证券登记公司和开户代理点)开始办理开设基金账户的业务。基金账户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方便投资者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而专门开的一种账户。除了3月18日、19日、20日三天,投资者为申购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可在开户机构开设基金账户外,在3月23日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后,未开设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仍可以在各开户机构开设基金账户。此外,投资者开设股票账户(证券账户),仍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的开户规定和程序办理。
  问: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了哪些便利?
  答: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证券经营机构对这次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工作高度重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人员、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做好了准备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投资者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以下便利:证券营业部将免费为已开设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办理好资金账户的开设手续;各证券营业部已在显著位置张贴了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公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发行资料,供投资者查阅,并从技术上确保交易委托渠道畅通,方便投资者进行申购和买卖委托。中国证监会还要求,作为证券登记公司开户代理点的证券营业部,不得强制要求开设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本证券营业部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各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过程中,不得无理扣押投资者的申购委托单,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不得透支申购。
  问:有些投资者问,目前在证券营业部,一些大户开设和拥有多个股票账户(证券账户)对应一个资金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投资者申购证券投资基金时,一个身份证只允许开设一个基金账户,同时一个资金账户只能对应一个基金账户或股票账户(证券账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大户可能采取将一个资金账户分散为多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股票账户(证券账户)的办法,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如何采取措施防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答:中国证监会已给各证券经营机构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允许任何一个自然人开设和使用多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股票账户(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用于基金单位的申购或买卖。对于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罚。至于法人,中国证监会已规定不得参与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
  问:有投资者问,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在批准设立方式、法律依据、投资限制、投资对象、资产质量和监管架构等方面,与目前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联网交易的“现有基金”有根本区别,证券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投资者如何从证券行情上识别证券投资基金?
  答:目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联网交易的“现有基金”,在证券行情上简称为“××基金”,即将发行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行情上简称为“基金××”(如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为“基金开元”),以示区别。投资者可以很方便、清楚地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营业部的行情显示以及各类报刊、媒体的行情报道上,识别出证券投资基金。
  问:在这次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将如何加强监管?
  答:中国证监会已授权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对所在地辖区内的证券经营机构和开户机构在基金账户开设、基金申购以及日后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可比照授权监管证券经营机构的范围进行查处,超过范围的,报中国证监会查处。同时,中国证监会还要求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和证券经营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工作,督促当地的开户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做好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工作,保证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问:如果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如何处罚?
  答: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确保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在账户开设、投资者申购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于违规的机构和个人,中国证监会将对该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一项或多项证券业务资格,暂停或取消证券从业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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