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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打假义不容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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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0
第12版(市场专题)
专栏:

  包装打假义不容辞
  杨书久
  当今市场,假货简直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消费者深受其害。痛定思痛,人们不难发现,假货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假、售假者挖空心思在商品包装上做文章,将包装变成了伪装,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因此,包装生产企业必须与消费者联手打假,才能进一步净化市场,绝不能见利忘义,助纣为虐。
  重视商品包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改革开放20年来,包装工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生产者越来越注重改进包装。现在商场、超市里货架上商品琳琅满目,包装更是多姿多彩,赏心悦目。包装是商品的“第一印象”,根据著名的杜邦定理,“有63%的消费者是根据商品的包装作出购买决定的。”制假、售假者正是利用人们的这一心理,钻了某些包装制品不透明、不可拆,消费者不易辨别真伪的空子,以假充真,盗用名优产品的包装“挂羊头卖狗肉”。比如用“仝聚德”扒鸭冒充“全聚德”烤鸭,使顾客尤其是京外顾客误以为“仝”与“全”同属一家。再如,国酒“茅台”别无分店,可贵州酒包装中带有“茅台”字样的竟达39种之多。“李鬼”们惯用的伎俩就是采用与真茅台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到市场上鱼目混珠,因而具有更大的欺骗性。这说明,从源头上打假,就要先剥下假货的伪装,还其“庐山真面目”。
  诚然,包装是为商品作嫁衣的,具有保护、宣传和美化商品的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保护商品,方便消费者。这里的首要前提是,它所保护的商品必须是货真价实的,否则就失去了包装的真正意义,变成了伪装。在包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包装企业面临着一个严峻课题:是以品种、质量谋生存,求发展,还是置国家法律和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充当假冒伪劣商品的保护伞,这是需要用行动作出回答的。包装是商品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企业要加强自律,在这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就能有效地阻止假货进入流通渠道,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包装企业的命运是与用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一旦识破了伪装,那么受损的(严重者要受法律制裁)就不单是商品生产厂家,包装生产厂家的饭碗也就不好端了。
  从包装环节上打假,比在商场里打假更有力。因此,笔者建议,在包装物上,不仅要印上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规格、标准等,还要印上包装生产企业的名称,以示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消费者的承诺。包装企业敢于打假,赢得了用户的信赖,才有发展的机遇,反之,无异于自杀,逃不脱被打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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