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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998年冬季征兵命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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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1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998年冬季征兵命令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解放军报记者乔林生、新华社记者肖璞)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发布1998年冬季征兵命令,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加大领导力度,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命令对征集对象、范围和年龄作了规定。这次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也在征集之列。女青年的征集,只限1998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在征集年龄上,男青年为199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1998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入伍。
  命令指出,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对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任期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军队各级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征兵,县(市)兵役机关要全力以赴;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搞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
  命令强调指出,要根据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征兵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及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要坚决执行征兵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要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严肃征兵纪律,坚决防止在征兵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请受礼、索贿受贿以及借征兵之机乱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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