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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全国委员会民族事务组 邀请佛教界和伊斯兰教界人士座谈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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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10
第3版()
专栏:

政协全国委员会民族事务组
邀请佛教界和伊斯兰教界人士座谈宪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民族事务组,在四、五两日分别邀请佛教界和伊斯兰教界人士举行宪法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李书城、陈其瑗、陈其尤、马坚。佛教界人士喜饶嘉错、赵朴初和西藏来北京的林仓活佛、噶玛巴活佛、纳旺金巴、土登崔成。伊斯兰教界人士达浦生、马震武、马松亭和北京各清真寺的阿訇等共百余人。
座谈会由政协全国委员会民族事务组组长朱早观和副组长甘春雷主持。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宪法中关于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更加鼓舞了我国各少数民族人民和宗教界人士建设祖国的热情。林仓活佛说:我们祖国现在是团结、统一、富强的国家,我们各少数民族人民过着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有了保障,这是毛主席英明领导的结果。纳旺金巴说:我们要更好地学习和宣传宪法,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安全。北京各清真寺的阿訇并畅谈了他们学习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情况。(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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