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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检查部分城市房地产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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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1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局检查部分城市房地产广告
  据新华社电(记者丛亚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对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广告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房地产广告的虚假不实等问题近年来成为消费者的投诉热点。据对全国37种主要报纸1998年6月广告发布情况监测统计,6月份房地产广告发布数为917条,在各类广告中位居第二,其中违法广告173条,也居第二位。
  为贯彻落实《广告法》,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工商局决定对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宁波、南京、深圳等城市的房地产广告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检查范围主要包括8月份主要媒介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城市主要街道正在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展览会、展销会等店堂广告;各种形式发送的房地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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