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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分子盗用教育部门名义行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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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2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警惕不法分子盗用教育部门名义行骗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近来,一些不法分子盗用、冒用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名义向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征集所谓“全国少年儿童艺术作品大奖赛”作品;有的冒用原国家教委和某杂志社的名义编辑所谓《中国教育风采录》一书,并到广西等地向学校收取高额入编费,强行要求学校入编;有的盗用、冒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名义编写、出版《高考特刊》、《考试说明导读》等所谓高考书刊资料,发布所谓“高考消息”,印发举办“高考备考会议”通知等。对这种盗用、冒用教育行政部门名义从事行骗活动,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已向各地发出通知指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是国家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责的权力机关,任何盗用、冒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名义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为此,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违法活动予以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同时,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揭露和制止不法分子的违法活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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