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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非治理不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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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24
第9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随想

  摊派,非治理不可
  刘浦泉
  当前,企业普遍面临资金不足、人员负担过重等问题的困扰,有些企业更是困难重重,可是,它们还要承受名目繁多的收费、罚款、集资、基金和各种摊派,往往不堪重负。
  据记者对某地6家国有企业的初步调查,各种摊派收费项目多达206项。其中有节日摆花费、亮灯费、禁烟牌费、树木打药费等。面对名目繁多的各种摊派,企业敢怒不敢言。一家大型企业的厂长告诉记者,当地一家派出所长期借调企业10多名职工当治安员,这10多人住着企业的房子,拿着企业的奖金,每年开销不下20万元。还有一家国有企业向记者反映,当地街道绿化部门要求企业对厂门外的一片空地进行植树绿化,否则罚款论处。厂里无奈,只好向街道绿化部门交了几千元钱,但交完钱后,植树的事再也无人过问。
  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为什么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源出多头,又多是政府行为。一些地区和部门受利益的驱使,拿着各种各样的红头文件,打着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的旗号,利用行政手段,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企业实行各种不合理的收费、罚款和摊派。还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创收的手段,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对业务范围内正常的咨询、审查、盖章等工作,也向企业收费,甚至公开向企业摊派,长期无偿借用企业的房屋、设施、车辆、人员不还,加重了企业的不合理负担,成了企业惹不起、躲不开、离不了的“衙门”。
  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改革和经营,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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