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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将个别高收入看成普遍收入 贵溪核减虚报农民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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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3
第2版(经济)
专栏:

  不准将个别高收入看成普遍收入
  贵溪核减虚报农民收入
  编者按:下大力气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个老话题,又是个新话题。今年上半年,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增收缓慢,而一些地方农民负担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农民入不敷出,甚至负债经营,寅吃卯粮,是很难有生产积极性的,势必影响今年农业夺丰收。所以,当前抓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有着特殊重要意义。今天本版介绍两个县市的经验,其目的正是为了引起大家的重视。
  本报讯 江西贵溪市坚决核减虚报的农民收入,堵住了潜在的农民负担源头。不久前,该市出台了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管理措施,规定农民负担以村委会为单位,不得突破1997年人均纯收入的5%,并在3年之内保持不变。
  针对群众反映有的乡镇虚报农民收入的情况,该市派出联合调查组,下到70多个农民负担监督点,对上年度农民收入采取更为科学的统计方法重新核实。在此基础上,重申了农民收入统计“二不准一负责”,即:不准将个别高收入看成普遍收入;不准以统筹提留任务倒推来“确定”农民收入;农民收入统计由乡镇长把关、负责。经过严格核实,该市有3个乡镇收入核减至1920元,有4个乡镇收入核减至1580.48元,平均降低279元,并据此取消了一些涉农负担项目,共减轻农民负担201万元。
(刘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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