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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与“清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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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2
第4版(要闻)
专栏:子夜走笔

  “明白”与“清白”
  陈陆军
  “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福建农村推行村务公开,干群间关系趋于密切;而河北高阳县季朗村干部请客送礼,白条下账,5年花费42万元,农民蒙在鼓里,影响极坏。
  村务公开了,老百姓对村里的事情看得一清二楚,对村干部是否公私分明,心中有数,群众信任干部,关系就比较容易处理好。村务不公开,甚至一笔糊涂账,村民心存疑虑与不满,影响干群关系,也影响村里事业的发展。
  让村民“明白”村务,这本是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村干部因为自身不“清白”,惧怕群众“明白”,或者没有把村民当作村里的主人,便不向村民公开村务。
  “明白”与“清白”犹如唇齿相依,正是村民的“明白”呵护和监督着村干部“清白”。试想,众目睽睽之下,村里的大小账目、农民负担、计划生育诸事都一一张榜“上墙”或由公议裁决,村干部自然就没有不“清白”的余地;一些村干部在村务工作、村务开支上就不敢随意。村干部“清白”反过来也激励着村民主动去“明白”村里的事情,有了知情权、监督权,就会增强参与管理财务的意识,村里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村里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村民积极向村里献计出力。村干部也得想一想,一年里,自己都为村里干了些什么。如果不干实事,村里的面貌依旧,村民生活依旧,又如何能向村民讲得“明白”。所以,村务公开,干部和群众商量办事,群策群力,村里的事情就可以越办越好。
  愿“明白”和“清白”烘托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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