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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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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2
第10版(理论)
专栏:

  编者的话:党的十五大确立了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刚刚闭幕的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这次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方针原则、机构设置、实施步骤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客观要求。本报今天发表几位同志谈机构改革的文章,希望对读者加深理解这一重要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等问题有所帮助。
  政府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
  王勇学
  政府的领导机构处于社会组织的核心和统率地位,因而它的改革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备受关注。这次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中央政府机构的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使人为之一振。它对于继续深化中央机构的改革,带动地方机构的改革,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最早把机构改革同“革命”联系在一起来讲的,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就提出了“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的问题。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进而提出机构改革要革命,不要改良,不要修修补补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后来,他又多次讲过“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
  为什么说当前的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首先,是由我国全面改革的性质决定的。当前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不是孤立的机构变化,而是20年来全面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始于1978年、席卷中国大地的全面改革,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既然全面改革的性质是“革命”,既然机构改革是改变“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改变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那么它的性质当然也是“革命”。
  其次,从机构改革自身变化来看,充满着一系列质的、革命性的飞跃。例如,过去的政府机构是建筑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机构改革之后,则“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这种变化,显然不是改良的、渐进的、量的变化,而是一种革命的、突变性的、质的变化。
  第三,从机构改革所特有的艰巨性来看,也称得上是“一场革命”。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搞过多次精兵简政、机构改革。第一次是1941年底,在陕甘宁边区搞了约半年时间的精兵简政。由于“收效不大”,后来又搞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1944年初才结束。当时,中央在全党和边区享有崇高威望,为什么却经过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努力才实现精兵简政的目标呢?一个字:“难”。毛泽东同志对此作了这样的分析:“现状和习惯往往容易把人们的头脑束缚得紧紧的,即使是革命者有时也不能免。庞大的机构是由自己亲手创造出来的,想不到又要由自己的手将它缩小,实行缩小时就感到很勉强,很困难。”为了战胜这一困难,毛泽东的要求是,精兵简政“必须是严格的、彻底的、普遍的,而不是敷衍的、不痛不痒的、局部的。”也就是说,它是一场革命,必须以革命精神对待之。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全国搞过4次较大规模的精简机构,基本不成功。1978年以来,我们的机构改革几乎从未停止,其间有过三次较大范围的改革高潮,然而事实上始终未能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这样一个“怪圈”。每一次“精简”,差不多都以机构的再度膨胀、“吃皇粮”人员的再度增多而告终,政府职能也基本没有转换。罗干同志在这次人大会议上列举的现有政府机构的多项弊端,以及关于“政府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经多次改革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结论,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虽然这种情况有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宏观环境的限制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也确实说明机构改革具有特殊的艰巨性。其困难的程度,不亚于一场本来意义上的革命。只不过它是和平的,不是流血的;是针对自己“现状和习惯”的,不是针对敌人的。
  既然机构改革是一场势在必行的革命,加之当前我国深入进行机构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就应当把机构改革这场革命开展下去,进行到底。第一,要有彻底的革命精神。没有革命精神而能取得革命的胜利,是从来没有的事情。以往的多次机构改革,要么改革方案是“改良”型而不是“革命”型的,要么在执行改革决策中不坚决,遇到一些阻力便停滞不前,结果半途而废。因此,今天的机构改革非有革命的意识、革命的精神和革命性的措施不可。如果还是不痛不痒地敷衍,迟早会像邓小平同志所警告的那样,“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第二,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对于机构改革这样事关全局的大动作,必须纳入科学的轨道。首先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它进行广泛、深入的科学研究,以取得真理性认识;然后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科学管理的规律和原则,统盘考虑,制定方案,积极推进。第三,要有有效的配套措施。机构改革牵扯的人多、面广,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改革全局。比如对下岗干部怎样安置、相关工作怎样衔接、上下关系怎样理顺等问题,都要有周密的考虑,给予妥善解决。第四,要有过硬的约束机制。以往机构改革走不出“怪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过硬的约束机制。事情一多,领导人一点头,就要增加机构和人员。应当坚决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杜绝行政不受法律约束的行为。政府机构的设置与编制,以及财政费用支出,都由相关法律、制度加以严格的规范和监督。只有建立起法律约束、财政约束这两个硬机制,机构改革的成果才能得以保持,这场革命才能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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