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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为警徽添光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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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扫描

  西安:为警徽添光彩
  周笑浪 张玲玲
  西安市公安局本着“为市民负责,为法律负责”的宗旨,从严治警,公正执法,赢得了市民的信任。
  这个局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从学习到作息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
  去年5月的一天,交警七大队两位民警在街上执勤,遇到一位熟人。朋友相见,寒暄几句后,这个熟人掏出两盒烟塞给民警。这事正好被交警支队领导看见,当即对民警作了批评。事后,支队办公会又决定对这两位民警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了3个月的岗位津贴。1997年8月初,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干警接警后没有及时赶到现场,该派出所正、副所长因此被就地免职。
  这几件事的处理结果宣布后,在全市公安干警中引起极大的震动。领导的以身作则和严格的奖惩制度使西安公安的面貌为之一新。
  一次,交警支队的同志陪同中央电视台记者在西安采访,途中遇到一辆逆行三轮车与汽车相撞。陪同的交警对记者说,我们有规定,这起事故处理应当在5分钟内完成。中央电视台的同志半信半疑。为此,他们特意留下来观察。只见从交警赶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到处理完毕,4分48秒。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服了:西安交警,真是名不虚传。
  农贸市场里,警察追小偷。鼠窜的小偷撞翻了菜筐,西红柿滚了一地。小贩怎么也想不到,在抓到小偷之后,东五路派出所的民警会返回来,赔了10元钱给菜贩。
  深秋,一妇女跳护城河寻短见。闻讯赶来的和平路派出所民警们二话不说,脱下衣服跳入冰冷刺骨、肮脏不堪的河里救人。
  西安的民警就是这样,每天处在敌与友、善与恶、美与丑的复杂前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打击敌人,服务大众”的承诺,为警徽增添了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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