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阅读
  • 0回复

出版物差错应予重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6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出版物差错应予重视
  金采薇
  山东《大众日报》从今年一月开始,开辟“本报一周见报差错”专栏。读者对这一举措纷纷叫好。
  图书报刊等出版物差错多,已是社会各界反应强烈的问题,甚至有“无错不成书”、“无错不成报”的讥讽。不仅错字别字多,引用的文献资料、数据等错讹也多;不仅许多小报和小的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差错多,有些大报和大的出版社的出版物差错也不少。可以说,图书报刊上的差错已经成为一种不小的文字公害。因此,减少差错,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应引起高度重视。
  有人说,浩瀚的出版物出现一点差错无碍大事。这种看法不对。差错不仅给读者带来阅读的不悦,有时还会招致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一些人名、地名、重要的数字错误,往往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更严重的是,倘都不拿差错当回事,你也错,我也错,成了一种流弊,将贻害无穷。
  有人说,出书办报办刊差错难免。这种“难免论”是有害的。《大众日报》开辟“一周见报差错”专栏后,把差错公开曝光,请读者监督,对编辑部的工作是很大的促进。正如《大众日报》的同志所说,该专栏开设以来,编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差错率大为减少。实践证明,只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广大读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工作上精益求精,差错完全可以减少到最低程度。现在,对有些出版单位来说,大大减少以至消灭差错,多半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对减少差错的工作,很多出版单位是重视的。像对指出差错的读者来信从优计发稿酬,也不止《大众日报》一家。有的地方甚至提出重奖纠错者的措施。有的地方的出版管理部门还提出了一系列减少出版物差错的规定。可以说,这方面的整治力度正在加大。这里尤其值得一说的是,大报、大出版社特别是党报党刊要率先垂范。像《大众日报》那样,不仅欢迎读者严格要求,而且发现后公开更正,应当说并不是新办法,而是我们的新闻出版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只不过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被淡忘了。这样的好做法、好传统弥足珍贵,我们都应像《大众日报》一样,重新发扬这种好传统。
  我们的新闻出版事业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蓬勃发展,这是好事。但同时出现的问题是,书报刊数量多,规模大,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显得不足。从长远来看,减少书报刊差错乃至提高出版物整体水平,还要加强人才的培训和提高。这个问题同样应该予以重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