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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 有职权 有手段 大连发挥职工物价监督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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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7
第2版(经济)
专栏:

  有组织 有职权 有手段
  大连发挥职工物价监督作用
  本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在大连,活跃着一支由职工组成的物价监督队伍。他们不分节假日,活动范围覆盖全市。一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菜篮子”、“米袋子”商品价格,二抓商品明码标价,三抓价格问题最突出的餐饮服务业。仅去年一年,大连市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就出动2695人次,处罚违价摊点4477个,工作量之大,居全国前列,被当地群众称为“消费者的守护神”。
  大连市职工物价监督工作起步于1982年,90年代以来取得长足发展,成绩显著。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有组织。职工物价监督队伍来源于工会,但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得到物价管理部门的支持,为此,大连市采取市总工会和市物价局合作的办法,明确物价局管业务并派干部指导,防止了一些地方由于组织不当工作无法开展的状况。
  二是有职权。对职工物价监督有明确分工,与专业物价管理队伍相互配合。
  三是有手段。为充分发挥职工物价监督队伍的作用,大连市给这个群众性组织先后拨款60余万元,装备车辆、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提供条件。
  由于政府支持、群众拥护,大连职工物价监督工作近几年年年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物价监督覆盖率达100%,且从未发生一起被处罚对象要求复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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