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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修改法令 新闻记者免吃官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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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7
第6版(国际)
专栏:

  斯里兰卡修改法令 新闻记者免吃官司
  本报新德里4月5日电 记者李文云报道:4月4日,斯里兰卡外交部长卡迪加马宣布,斯将通过一项修正案,对那些与泰米尔猛虎组织接触的新闻记者免予起诉。卡迪加马说,那些同泰米尔猛虎组织人员交谈或接收他们传真的记者,将不会因此吃官司。
  今年1月,在泰米尔猛虎组织用炸弹袭击了斯最神圣的佛教寺庙之后,斯政府正式宣布该组织非法,任何人传播猛虎组织的任何命令、决定、声明或是主张,都将被判入狱,服刑7—15年。这项禁令在新闻记者中引起恐慌,因为有人定期从猛虎组织在伦敦的办事处获得声明,并在报道中引用。卡迪加马说,对禁令的修改是为了确保记者能自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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