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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之乡正气兴——洛阳市政法委抓农村治安见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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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8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牡丹之乡正气兴
  ——洛阳市政法委抓农村治安见成效
  王红晖
  河南洛阳市有3000个自然村,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近年来,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成为困扰全市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洛阳市政法委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化解矛盾奔“源头”。农村突发事件,如处理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祸,危害社会稳定。为了及时处理农村突发事件,洛阳市政法委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联网机制,发现苗头,立即组织有关领导奔赴矛盾“源头”,做好化解工作。伊川县高山煤矿宣告破产之际,因一些实际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上千名职工情绪不稳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周寿闻讯,立即带领有关领导干部驱车奔赴高山煤矿。他们深入职工中,一方面认真听取职工的呼声,一方面向职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理有节地答复问题,满足了职工的合理要求。职工们终于消了怨气,增强了对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理解。近年来,洛阳市政法委通过奔“源头”做化解工作,避免了多起突发事件。
  依法治村抓“源头”。洛阳市政法委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农村普遍存在着“四不”问题,即干部经济不清、农民负担项目不明、计划生育指标不公平、宅基地划拨不合理。这些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主要根源。经过反复研讨和论证,他们提出了《关于在全市实行村务公开的意见》,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在全市实施。
  经过几个月的工作,洛阳市在大多数村实行了村务“四公开”,即公开村财务收入、支出情况;公开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指标分配名单;公开宅基地报批政策、条件、批准情况;公开农民负担政策、村统筹提留款数目及使用情况。为了确保“四公开”制度的落实,他们还规定每月6日为“四公开日”。这一天由村干部将有关情况张榜公布,让村民观榜检查,由县、市领导下乡村督促检查。这样,村民参与监督村务管理,有效地克服了村干部以权谋私、公款吃喝等问题,从而密切了干群关系,推动了生产的发展。据统计,去年实行村务“四公开”半年后,农村干部经济犯罪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4.8%,农村群众来信来访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8.3%。干部群众高兴地说,村务“四公开”是“廉政署”,是“安全阀”,是“发展链”。
  依法安良正“源头”。四年前,洛阳新闻媒体以《他不该被忘记》为题,报道了嵩县田湖镇农民张双成因见义勇为导致双手被炸掉,双目失明,生计无着落的情况后,洛阳各界群众纷纷为见义勇为者捐赠献爱心。洛阳市政法委抓住这一契机,在全市范围大力宣传落实《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开展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活动。
  通过多种渠道对见义勇为事迹进行表彰,制定切实措施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重奖并对其亲属实行抚恤优待,极大地激发了全市农民群众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去年6月,汝阳县靳村乡西沟村一农民因地界纠纷用刀捅死村民裴天永,该村青年郭五庆闻讯赶来,不顾生命危险,勇敢地夺下凶犯手中的刀,又机智地解除了其缠在身上的导火索和雷管,避免了一场更大的血案。
  据统计,近年来洛阳市涌现见义勇为人员500多人,其中在全省和全国受到表彰的就有10人,受到市里表彰的100多人。他们的行动不但有力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胡作非为,而且带动和影响着广大群众为维护社会治安而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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