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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而无获说缘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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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8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

  劳而无获说缘由
  如今,许多农民走出家门加入了打工者的行列。但也有一些农民兄弟满怀希望进城,却带着失望和悲愤而归。辛辛苦苦出力流汗大半年,所得无几甚至分文无着。分析打工农民被骗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城打工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又不懂得以法维护。劳动管理部门规定,农民外出务工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外出务工卡,并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技能培训,做到出门的渠道正规,法律法规和基本技能知熟在先。到打工地后再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就业证,证卡合一方可上岗,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但是很多打工者不懂得或不重视这些,盲目外出。个别用工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甚至为了逃避监督也不给打工者办理登记证明。打工者被骗后,不知或不敢到有关部门投诉,只得忍气吞声,结果是吃亏上当白干一场。
  二、上岗无合同或合同不规范,权益受损求法无凭。大部分进城打工者缺少合同约束意识和知识,打工仅凭熟人或用工方的口头许诺,不问清责权就匆忙上岗。付出劳动后,用工方却找种种借口克扣或拒付工钱,欲诉诸法律又没有依法讨要的有效证据,只好吃哑巴亏。另外,许多打工者同用工方签定的合同,往往是条款偏向于用工方的“不平等合同”,出现纠纷时,也有口难辩。
  三、不问用工者的资信和主体资格,盲目轻信厚报酬而受骗。一些从事承包转包经营业务的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和商业营销个体用工者,往往以丰厚的报酬为诱饵,口头许诺以年薪或工程结束一起结算为借口骗招打工者。一年半载后,或因工程违约,生意赔本,或因老板携款逃跑,打工者的血汗付诸东流。
  四、防范不足,憨厚有余,上当受骗。许多进城打工者,憨厚纯朴,遇到“热心人”提出合股经营,借钱急用或进娱乐场所“玩玩”时,不好意思拒绝,甚至慷慨大方。结果被骗、被宰、被罚,到头来也只能自认倒霉。
  山东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
  郭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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