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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养路费养人不养路”问题 吉林探索国路民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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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9
第2版(经济)
专栏:

  解决“养路费养人不养路”问题
  吉林探索国路民养
  本报讯 吉林省公路管理部门引进市场机制,改革公路养护体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国路民养”新途径。“养路费养人不养路”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运行,旧的体制对公路发展的制约越来越突出。一方面养护投入逐年增大,另一方面公路系统大锅饭的体制吸引大批人员流入,大量资金被人头费占用。1996年,吉林省交通部门提出公路养护实行“国路民养”的构想,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对公路养护采取招标承包,以契约形式确定公路管理部门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养护任务由承包人个人、合伙人或其它有利于资本高效运营的资本组合形式承包经营,承包人在契约规定内可自行雇用员工,自主组织生产全过程并决定分配,并逐步向独立法人实体过渡。1996年,吉林在省内4个道班试行“国路民养”,去年扩展至104个道班2242公里养护路段。(焦同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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