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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真情的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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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9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团结颂

  一首真情的歌
  祝谦 石国湖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也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1997年7月3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张彦勇,领着户政处长,走进东山区一处低矮的平房内,把公安机关为汉族女弃婴吐逊古丽办好的户口簿送到维吾尔族退休女工最拉汗手中时,她不停地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说:“感谢党的好民警,人民的好警察,我一定要把孩子培养成有用之材。”
  事情还得从4年前说起。
  1993年4月中旬的一天清晨,最拉汗到卡子湾皮革公司农贸市场买菜,突然,路边传来一个婴儿的哭声。她赶紧抱起婴儿,只见皮包骨头,脸色发黄,已是奄奄一息。这是一个被遗弃的汉族女婴,她放弃了买菜,把女婴抱回了家。
  最拉汗生于1943年,新疆墨玉县火箭乡人,是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预制厂的女工,一生无儿无女,也没有老伴。因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和白内障,她十年前就吃“劳保”,每月只能领到百余元的生活费。尽管如此,她并没有改变收养女婴的决心。她认为,这不仅是一个女弃婴,更是一朵民族团结的小花。
  于是,这个女婴有了个维吾尔族的名字:吐逊古丽,是美丽的花朵的意思。
  吐逊古丽快4岁半了。在这4年多的时间内,最拉汗把全部的母爱都无私地给了养女。孩子小,要吃奶粉、白糖,最拉汗宁肯自己不吃菜,也要为女儿买。她精打细算,为女儿熬黄萝卜羊骨头汤,买鸡蛋,买核桃研成粉给女儿吃,而她自己则是一锅面片三顿热,一锅馒头吃三天。
  预制厂党组织也向她们伸出了温暖的手。最拉汗没煤,厂里派人拉煤,火墙坏了派人修,没粮没油了,单位先送来,待最拉汗有了钱再结账。
  4年半,1600多天,这母女俩都曾病过,但都挺了过来。小吐逊古丽一天天长大,会说一口流利的维吾尔语和汉语,还学会了跳维族舞,无忧无虑,欢蹦乱跳。每当此时,最拉汗就忘却了疲劳,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清贫而快乐。女儿该入托了,入托得有户口才行,可收养弃婴落户口要有收养证明。为此,最拉汗找过不少单位、部门,但她一听说办个收养证要近300元时,她望而却步。300元,对最拉汗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于是,吐逊古丽落户的事就搁了下来。
  1997年6月25日,一篇《最拉汗大妈和她的汉族女儿》的通讯发表在《新疆日报》第八版上。文章最后提到最拉汗想为女儿办户口。
  说来也巧,这张报纸当天就被来新疆公安厅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的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看到了。报道深深地打动了杨焕宁,他当即在报纸上给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张彦勇附言:盼能将此好事做好。
  张彦勇收到杨焕宁的批示,与户政处长郑立勇、预制厂领导一起为吐逊古丽落了户。
  最拉汗终于圆了女儿吐逊古丽的户口梦。公安局长又为她送到了家。张彦勇对这位维族母亲说:“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找派出所,让我们共同把小古丽培养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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