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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芦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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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9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边远人家

  远去的芦笙……
  那剑卿
  我跟着光脚板的苗族老阿妈走在陡陡仄仄的进寨山路,云南省巍山县马鞍山乡三鹤村苗家社是藏匿在哀牢山系一处不起眼的山旮旯里的小小村寨,寨中人100%的是罗姓苗族,最心爱的,仍是那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古老的芦笙。
  电影《芦笙恋歌》插曲曾给苗家人的婚恋生活抹上了极有诗意的一笔,但在苗家社,芦笙的歌吟却有一丝历史的阴影:不准与外族通婚,同族同姓也不许通婚,据说如果违背族规讨了外族媳妇,会忘本变质,“死后祖公三代都不相认!”寨里的罗友仁对记者说:“以前我也想讨个外族媳妇,但是不敢,怕族人不认我这个兄弟,不认我是苗族,经济上也不支持,那最难堪了!”他透露,当初有类似想法的人很多,但都迫于思想压力,不敢轻举妄动。长期以来,苗家社姑娘都得远嫁,媳妇都得外娶,讨一个南涧的异姓同族媳妇,去、来都得歇一夜,够折腾的。
  其实,族规至今相沿是有背景缘由的。寨里老人说,讨一个本族媳妇花钱好商量,外族媳妇苗家社是讨不起的;本族姑娘如果嫁给外族,因为家穷置不起好嫁妆,就会为此惹夫家小看!所以苗族女子不外嫁。苗家人严密的婚嫁体系就这样由传统形成的执著和贫穷生成的自尊糅和维系下来。
  随着党的富民政策的逐步落实,近年来苗家社发生了显著变化,科学种田、科学栽烟、发展经济林果、搞好水利增单产等等不时见诸苗家人的言辞。罗友忠社长说:“我们苗族过去是‘无业游民’,靠刀耕火种和打猎过日子,根本盖不起瓦房。现在我们种烤烟,来钱快,一年收入几千块钱,15户人有12户盖起了瓦房,日子开始过得好了!”1996年下半年,寨里通了电,两户人家买回了电视机,用罗友仁的话来说:“娃娃们学着电视上比文比武,聪明多了!”外界对苗家社的影响不再是油水分离,而是水乳交融,苗家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变革,古老的族规终于受到有力挑战。旧村一个苗女招了外族小伙上门,这事起到了“撬动全局”的作用。在电管员罗友毕倡议下,1996年初,茶蕾、旧村、柏村、帕村、三鹤洞社等地苗民中“拿事的人”齐聚苗家社,商议“婚变”大计,经激烈争论后裁定:今后只要双方自愿,允许与外族通婚!罗友仁说:“现在我想开了,只要子女喜欢,我不管他们这些了!其实这对子孙后代也好!”18岁的苗女罗小燕也说:“如果嫁给外族人,我也不怕了,不在乎了!”
  当记者问起同姓同族可否通婚时,罗友仁迟疑着说:“这只得逐步来,要等小一辈长大才行……”寨里叔伯一辈的罗兴智则说:“我们同一个老祖公,是亲亲的,这样做不可以!”记者解释说,苗家社人自贵州迁来大理,已历九代,有的血缘关系已淡化到可以忽略的程度了。
  据了解,苗家社15户93人中半数是文盲,仅出过一个高中生。记者身边围着5个苗族姑娘,其中只有一人上过小学。她们望着与记者同行的初中生苗女罗美丽,亮晶晶的眼睛里是一式的极较真的信服神气,令人难忘。文化!知识!这是沉重的隔阂吗?
  一支芦笙,一支苗家的芦笙仍在月光下幽幽地吹着,但愿,月去日来风渐暖,经济的发展拉动文化的改善,摒弃贫穷和文化落后的阳光下的芦笙恋歌,应该是没有忧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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