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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寺共建谱新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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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9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警寺共建谱新篇
  瑞英 三成 王昕
  书写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奖状,在瀛州分局的荣誉室里熠熠生辉;清真寺东寺穆斯林群众送来的“回汉一家人,警穆心连心”的镜匾闪闪发光。分局长史福友目睹上级的表彰,群众的赞誉,桩桩往事,涌上心头。
  一九八八年初,史福友调任河北省河间市公安局瀛州镇分局,他了解到此镇所辖十六个街村,加之采油三厂、三公司,有回、满、蒙等二十多个少数民族散居其中;河间市是全省二十三个少数民族重点县、市之一,而瀛州镇就挑起一大半的担子。仔细掂量掂量,搞好民族团结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九九一年,清真东寺落成典礼上,史局长便带十名干警前往祝贺,并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门窗玻璃揩擦得明光透亮;从这一天开始,每逢回民过节,史局长等人不吸烟、不喝酒,前往庆贺。行动在外,真心在内,夏日雨前查漏,雨后防淤;冬天下雪,全力清扫。一拨干警调走了,提升了;另一拨干警接过前任的扫帚、铁锨,不失时机地把一颗颗赤诚的心捧给东寺的穆民群众;而附近的回民兄弟,夏天把上好的西瓜洗好、切开端上来,冬日把热腾腾的茶水送到手,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把感情交融在一起。
  清真东寺的阿訇、海里凡、乡老等人,把分局有关民族团结,社会治安,遵纪守法等普法及治安工作当作自身的任务,糅进“卧尔滋”之中去讲,向回民群众进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民族团结教育及争创“五好”清真寺活动。根据“古兰经”教义,注入“民族团结,乐善好施,安定社会,爱护声誉”的时代新精神,把教务活动与社会要求很自然地衔接起来。
  东寺管委会主任尹凤池对笔者说:警寺共建八年如一日,这八年,按治安情况分作两个阶段:即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四年社会秩序的治理阶段,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精神文明建设阶段;“治理阶段”,由瀛州分局调解、处理的大小案件一百零四起;建设阶段,经由瀛州分局解决的大小案件二十四起,下降了百分之七十七。正如回民群众所反映的那样:自从警寺共建以来,警民关系密切了,民族团结加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了,好事多了,坏事少了,村民更加互敬互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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